政协天长委员会-天长委员会工作室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和小区治安的工作建议

案 由: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和小区治安的工作建议

提案人:圣华李   李  澍   李  永   金  锋   赵宝华

蔡玲玲   曹天平   王  燕   韩玉惠   陆从彬

邱  为   王长伟   沈朝政   周  楠   王柱军

内 容: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人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已在城市建设中占据重要位置,它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社会和谐稳定重要因素。但目前我市有部分小区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物业管理水平不高,法规条例宣传不深入,小区内乱贴广告、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占用公共设施、垃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普遍存在,物业管理收费难,物管长期低水平运作。

二、小区车位配套不够,另外,部分小区车位售价偏高,只售不租,业主不接受。导致小区车辆不能全部停车入库。

三、大部分小区未实现智能化安全管理。管理松懈,闲杂人员闯入,小区被盗等现象时有发生。

四、物业公司为节约开支,未聘用专业管理人员,物管人员素质偏低,未经专业培训,聘用人员多数无资质,文化水平低、处理问题方法简单,造成业主与物管之间对立。

五、业主委员会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小区没有业委会。有业主委员会也缺乏物业管理知识,能力不强,积极性不高。

六、物管收费开支不透明,物业服务收费及开支情况,不能及时公布,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监督,侵犯了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知情权和监督权。

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和平安建设示范市,我们建议:

一、加强法规条例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有关场合,加大《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使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知晓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意识。

二、小区车位售卖和管理,相关主管部门和业委会介入,价格制定合理,既保障开发商合理利益,又确保业主能接受,确保车辆规范停放,规范管理。

三、推广小区智能化管理,推行人脸识别等身份认证进入,小区安保人员应持证上岗,小区安防系统和公安部门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小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

四、物业主管单位要提高物业服务公司的准入门槛,引进竞争机制,对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组成和人员配备要有强制措施。主管单位对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合同书的服务合同内容以及物业费支出公开透明等进行考察考核,建立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对不能很好履行服务条款的物业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五、社区应加强业主委员会筹建指导工作,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指导工作,将业委会建设工作纳入管理范畴,小区民主自治工作。要发挥社区在沟通业委会和物管企业桥梁作用,引导业主既积极维权,又要自觉遵守物业公约。

六、推广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模式,党建+物业管理模式,就是建立小区党建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党组织关系。建立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三者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党建引领,以解决业主实际问题为重点,将小区服务工作到户、到人,形成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共商、共管、共解的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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