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20)55号
案 由:关于加强电动车销售和使用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杨士明(第一提案人)仲 玲(第一提案人)
黄立军(第一提案人)赵宝华(第一提案人)
曹文香 朱 玲 陈红玫 张文斌 杨志泉
佘海平 马 杰 赵 娟 孙天明 杨 林
王义彬 肖 梅 严 鹏 能 持 孙尚彬
劳颜芳 李 澍 黎仁岭
内 容: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城乡融合加快,电瓶车已经广泛进入城乡居民家庭,队伍日益扩大。随着电动车的激增,如何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已成为我市道路交通面临的一个难题。
一是驾驶人员复杂,安全意识差。在全市范围内,尤其是市区各主要道路,随时随地都能看到上至七八十岁的老人,下至未满16周岁的中学生,都骑电瓶车出行。由于许多骑车人安全意识淡漠,交通守法观念缺乏,闯红灯、逆向行驶、抢上快车道等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交通拥堵,全市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起,受伤、死亡多人。
二是电动车速度存在重要隐患。一些电动车生产厂家和销售单位抛开电瓶车的政策界限,有意迎合消费者需求电瓶车车速快、体积大、外观豪华、装载多的心理,违规生产超过国家技术标准的电瓶自行车,致使道路上超标电动车泛滥,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赔偿,干扰正常交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交通安全。
为规范电动车销售和使用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一、狠抓源头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应该加强对电动车销售环节的联合监管,坚决禁止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在市场销售,对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要求电动车的,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二、加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市民宣传电瓶车应注意的交通规则和注意事项,使电瓶车驾驶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法纪,消除安全隐患,达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学校在班级主题教育活动中鼓励学生多使用自行车,树立低碳生活和热爱锻炼的理念。
三、加强培训。对电动车驾驶人员进行至少半天培训,让他们熟悉电动车的性能及交通规则、处罚措施。中学生除加强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外,教育和交警部门可尝试联合开展电动车安全驾驶实践教学,提高驾驶者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术,降低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电动车上路管理。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要积极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电动车以及超标电动车予以综合治理。一是严厉查处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对电动车负重物,超宽、超大、超高的要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予以处罚。二是逐步建立类似小轿车管理的扣分、累积处罚制度,改变一次性处罚效果不佳的状况。三是建立部分路段禁行管控机制。四是禁止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车。年满16周岁的签署安全文明驾驶承诺书,服从管理,安全、文明、规范行驶和停放。
五、推进电动车注册登记、上牌管理。同时协调保险公司增加电动车意外事故险险种,既可以防止肇事逃逸,也便于意外事故发生后的事故协调处理,更能有效降低电瓶车驾驶人意外事故发生后的财产损失。对于超标的电动三轮车按照规范予以整改,符合机动车属性的,纳入机动车管理。
主办:公安局
会办:市场监管局、教体局、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