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天长委员会-天长委员会工作室
关于我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的建议

 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抓手,既是殡葬改革的重点难点,也是殡葬改革的突破点。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列为2019年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大力推进,成效明显。截止7月底,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冶山、秦栏、石梁、永丰等4个镇级公益性公墓,基本建成张铺、新街、仁和集等3个镇级公益性公墓。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还存在着公墓建设选址难、报批手续难、资金不足、后续管理难、安葬率不高等问题。为此,我们建议:

一、重视规划引领。将公益性公墓建设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等紧密衔接,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和人口死亡率变化趋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合理确定公墓选址、数量和规模。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镇街共同参与的领导工作机制,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细化任务分工。

二、加快建设进度加大公墓建设推进力度,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严格建设标准,加快剩余在建的8个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并按要求完善公墓建设相关手续。加大财政投入,多方筹措资金,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性公墓建设。

三、强化宣传发动。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广泛宣传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惠民殡葬政策,将移风易俗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推进乡村文明,倡树文明新风尚。调动和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鼓励引导群众将散埋乱葬墓穴向公墓迁移,最终实现新增逝者全部入公墓安葬、老墓穴愿迁尽迁的目标。

四、做好服务管理。建好公墓区域水、电、路、绿化、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制定完善公墓管理维护办法,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维护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聘用等途径配备一定数量的管理服务人员,不断提升公墓管理服务水平。民政部门要注重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日常督促指导,确保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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