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天长委员会-天长委员会工作室
有关户口迁移问题
问题:

本人上门女婿,结婚生小孩之后,为了方便生活和工作,将户口从张铺镇迁移至仁和集镇,现因夫妻感情破裂,已于一年前在法院判决离婚,现为了之后生活和工作方便,需要将户口从仁和集镇迁移至张铺镇 ,村民组、社区居民委员会都已经开了证明,张铺镇派出所不接收也没作任何解释,请问下是什么原因,还是需要什么其它手续?


回复:【张铺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为提升城镇化水平,离婚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一律迁移到户籍所在地的集镇社区,不迁移到村组。具体手续请咨询张铺派出所:0550-76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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